河南工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按照河南工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河南工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接受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复试办法,各学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学院应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细则应包括: 1.各学科、专业计划招生人数; 2.复试分数线; 3.复试方式; 4.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5.复试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专项计划考生、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注明); 6.复试的批次和时间; 7.本学院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复试录取各环节具体规定等。各学院确定的复试细则必须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报学校研招办备案。
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小组成员遴选,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应不少于 5 人,由学科(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应由具有丰富研究生指导经验的学科专家担任。 2.复试开始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小组成员应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后任何人不得改动。 5.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复试结束后小组成员应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名,交复试小组秘书。 6.笔试试卷应由专人分别负责接收、密封、评卷等工作,由指定专人核分、登分;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秘书负责汇总;笔试、面试成绩由学院指定专人汇总。 7.除本院正式教师外,他人不得参与复试评卷及成绩整理等工作。 8.面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妥善保管备查。
三、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达到《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 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按考生报考或调剂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4.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并将其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所有考生均须达到《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3 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 A 类考生各项要求,若学科、专业复试成绩要求高于基本要求的应在学院复试细则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学院决定并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
五、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达到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调剂的相关要求。 2.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个人志愿方可进行调剂。 3.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完成“调剂系统”规定的所有调剂流程。 4.调剂具体工作方案见《河南工业大学 2021 年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学院调剂工作办法须根据学校文件制定。
六、复试名单 1.复试名单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一般按不低于招生专业或学科招生计划 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最高一般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 150%。调剂考生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由复试学院自行设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要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 2.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达到该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120%的一般不再接受调剂。 3.调剂考生在复试比例限额内择优遴选复试考生,确定复试名单。 4.学院确定复试名单时,要依据考生所报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的复试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的复试名单由学院在复试前公布在学院网站显著位置。
七、复试内容
(一)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察: 1.思想政治表现;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应把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以外的其他专业相关知识作为重点考察内容; 3.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笔试、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6.招生学院要求的实验操作技能; 7.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应届毕业考生应注意审查考生能否按时毕业。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专业基础课。
八、复试方式河南工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为主, “现场复试”为辅的方式,同一学院的同一专业只采取一种复式方式。具体办法见学院复试细则。
九、复试工作组织
1.一志愿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一批次复试录取,复试一般应按前述比例差额进行。如上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也可缺额复试,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2.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录取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应组织调剂工作,相关学科(专业)接受调剂时间以学校公告及“调剂系统”中的时间为准。调剂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调剂各批次复试录取,一般在一志愿复试拟录取之后进行。调剂考生须在“调剂系统”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确定名单并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由学院负责通知调剂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3.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否则,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4.调剂批次复试拟录取后仍有缺额的学科(专业),可再次通过“调剂系统”征集生源并组织调剂工作。
5.除一志愿报考本校未被拟录取,并申请调剂到本校的考生外,其他考生一般只能参加一次本校组织的复试。
十、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学校复试工作从 2021 年 3 月 22 日开始,初定于 4 月 15 日前结束。学院的各项招生工作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具体时间学校不做统一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安排,但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复试考生知悉,并在学院复试细则中明确说明。所有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应在 4 月 11 日前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使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复试录取时间的,学院应书面形式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根据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做好复试前各项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规定的方式报到。
2.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将所需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成电子版,按顺序排列统一制作成 1 个 PDF 版本文档,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前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供审核。
(1)往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 学历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⑤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如果本人是党员的应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下同)、⑥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⑦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往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 学生证、④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⑦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应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3)自学考试当年可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省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④专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⑥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自考+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携带①初试准考证、② 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④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⑦大学录取通知书、⑧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⑨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退役+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5)如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所有复试考生应准备本人近期免冠照片(6个月之内拍照)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
5.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入学报到时将原件交学院代收,由学院统一交至学校研招办。
6.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放复试通知。
7.考生凭复试通知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招生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也可在面试时进行。
2.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由相关学院统一组织。
3.面试按复试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可采用现场提问或抽题方式。如果根据学科特点须进行实验操作考查,可在入学后的复查阶段进行。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基础课程(加试科目见 “河南工业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6.学院要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的审查,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7.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 8 试科目单科成绩任一科低于 60 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为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拟录取。
(四)网络远程复试操作细则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操作细节、考场规则等详见《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操作规程》。
十一、总成绩的评定 1.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以百分制计分。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一般为 60%-70%。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具体计算公式见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2.如果确有必要调整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的,学院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在学院复试细则公示。 3、招生学院也可综合评估考生素质,自行划定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
十二、复试结果公示复试成绩由学校统一公示,学院不得自行公布。复试结果一般在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如遇节假日可顺延。
十三、复试体格检查学校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待录取新生入学报到时安排在河南工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主要有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 9 肝功能化验、胸透等。凡在体检中发现异常,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处理。体检费每人 30 元。
十四、拟录取
1.按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批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应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完成之前一般不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3.复试合格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内,按考生总成绩分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
4.专项计划考生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拟录取。
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6.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学历核验,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