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各大招生院校也将会发布网上报名相关通知,大家在备考之余别忘了密切关注,以免错过关键信息。下面是河南文都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考研报考点公告:天津音乐学院,以供大家参考。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2021年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学历(学籍)须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流程
1.选择报考点
(1)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考生须选择报考点。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网上报名须选择天津音乐学院考点(代码:1237)。
①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的。
②天津市其他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的。
③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校的。
④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选择我院报名点参加研考的,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居住证。
⑤报考我院作曲、电子作曲、和声、作品分析、配器、复调、视唱练耳、中国舞蹈史、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的所有考生,均须选择天津音乐学院考点(代码:1237)。(可不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或天津市居住证)。
(2)报考我院的其他考生,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所有选择天津音乐学院报考点(代码:1237)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支付相关说明见天津市高招办发布的《2021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费用网上支付说明》)。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的报考费有效)。
(2)网上填报信息:凡拟选择天津音乐学院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 , 请 务 必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天津市高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天津音乐学院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天津音乐学院报考点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4.网报信息确认(天津音乐学院报考点本年实行网上确认,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报公告)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
(1)网上确认时间:2020年11月10日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参见网报公告)。
(2)网上确认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网报公告提示。
网上确认时,考生须按网报公告要求,提交符合规定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照片。
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我院简章中规定要求必须在我院参加考试的专业除外),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重要提示
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的考生(我院简章中规定要求必须在我院参加考试的专业除外),不允许在津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的报名考试。